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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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全国乡村旅游目的地,绘就新时代“鹊华秋色图”,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融合发展、市场运作、合作共赢、利益共享,强化政策扶持、示范引领、要素保障,保护挖掘齐鲁大地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加快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转变,打响“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品牌,推动集聚化、精致化、特色化、时尚化发展。到2025年,培育8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出10大乡村休闲度假区、30个旅游民宿集聚区、50个休闲度假乡村和200家休闲度假民宿,基本建成全国知名的乡村休闲度假目的地。
二、实施廊带培育行动
1.优化建设乡村度假长廊。在沿海、沿河、近湖、靠山、环景区、传统古村落,引导乡村旅游连点串线扩面发展,基本建成4条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快进慢游的乡村度假长廊。串联东平湖景区、百里黄河风景区、天鹅湖国际慢城、打渔张森林公园、黄河口知青小镇等,形成黄河乡村休闲度假长廊;串联台儿庄运河湿地公园、微山湖生态旅游区、泗水等闲谷旅游区、景阳冈狮子楼景区、大清河水利风景区等,形成大运河乡村休闲度假长廊;串联九如山、齐长城一线五村、红叶柿岩和齐鲁天路等,形成齐长城乡村休闲度假长廊;串联蓬莱丘山谷、牟平养马岛、荣成成山头、青岛崂山和五莲齐鲁5号风情路等,形成仙境海岸乡村休闲度假长廊。(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2.重点建设休闲康养游憩带。充分发挥泰山、沂蒙山核心景区辐射带动作用,整合资源、丰富业态,聚力打造两大生态怡人、景致优美、文化浓郁的休闲康养游憩带。依托齐鲁八号风情路、泰山九女峰、福憩泰山等民宿集聚区,开发创意山居、茶园客栈、乡村营地、农遗非遗展示、摄影写生等多层次文化旅游业态,建设环泰山乡村休闲康养游憩带;依托东蒙客、桃墟里、院东头、南鲁山等民宿集聚区,开发餐饮美食、民俗节庆、农耕采摘、体育运动、休闲垂钓等乡村旅游业态,建设环沂蒙山乡村休闲康养游憩带。(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业态提质行动
3.建设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依托美丽乡村、美丽村居和景区化村庄,将特色文化内涵和地域元素融入乡村旅游项目全过程、旅游消费各环节,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推动旅游村庄点线面聚合发展,建设26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100个精品文旅名镇。完善提升休闲度假乡村标准,开发特色休闲体验项目,推出一批休闲度假村、“山东客栈”度假酒店和“好客人家”休闲度假民宿,建成一批乡村休闲度假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人民政府)
4.创新旅游产品业态。实施乡村“新空间、新场景、新活动”培育计划,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更好满足游客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拓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推动儒家、黄河、红色、运河等地域文化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建设一批乡村书房、文化驿站、创客空间、乡村讲堂、民俗博物馆等。打造乡村旅游夜间消费新场景,支持兰陵压油沟、泰安九女峰、青州不夜城等乡村旅游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开发夜游、夜集、夜娱、夜秀等夜间产品和服务。支持发展田园音乐会、篝火晚会、美食节、采摘季、露营节等活动。每年推出100个乡村旅游网红打卡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设施提升行动
5.完善乡村旅游服务设施。优化农村公路网络布局,加快济宁微山岛镇环岛风景道、烟台金山寨-龙泉线改建工程等旅游路建设,美化提升道路沿线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每年推出10条旅游公路样板路。巩固拓展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和“厕所革命”成果,改造提升一批乡村旅游目的地供水、厕所、网络、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每年推出30个一类、100个二类旅游厕所。完善乡村停车场、旅游驿站、标识标牌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每年培育20个乡村旅游精品驿站。(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人民政府)
6.加强乡村旅游智慧化建设。运用5G、云计算、大数据、扩展现实等技术,在重点乡村旅游区域开发全息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灯光秀、沉浸式演出等项目,各设区市每年至少推出10个乡村智慧文旅项目。推动乡村旅游市场主体接入在线旅游平台,完善乡村旅游网上销售、预订、交流等功能。推进乡村旅游数字化转型,引导乡村发展智慧旅游,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拓展乡村旅游数字化应用场景,促进未来乡村旅游发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实施品牌擦亮行动
7.培育特色精品民宿品牌。突出精美化设计、精细化管理和精致化服务,提升乡村民宿产品质量,提高民宿品牌黏性。将山东地方文化融入民宿建设,推动“民宿+”非遗、美食、文创、研学等融合发展。支持不负、朴宿、九如山、院里、沂蒙等本土文化特色的民宿,通过品牌输出、连锁经营等方式做优做精。支持职业院校旅游类专业设立民宿管理方向,开展旅游民宿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每年各市培养5个以上民宿经营管理团队,培育50名民宿管家。(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各市人民政府)
8.打造乡村节会品牌。强化“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公益品牌引领,创新举办乡村旅游节、生态旅游节,鼓励举办赏花节、渔民节、伏羊节、采茶节等节会活动,支持各市打造富有当地特色的节会子品牌,全省每年联动举办100场以上特色主题活动,推出20家乡村好时节体验基地。传承弘扬非遗美食、“老字号”品牌,发布“畅游齐鲁乡村·品味旅游美食”数字地图,每年推出100种“舌尖上的齐鲁”乡村美食。(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人民政府)
9.推出乡村必购名品。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升级工程,依托乡村景区、民宿、驿站、酒店等,建设100个“乡村好物仓”。将烟台苹果、日照绿茶、沾化冬枣、青州蜜桃、文登西洋参、黄河口大闸蟹等地标农产品,赋予“人格化、标签化”新生代审美,打造成齐鲁“网红”农产品。以创意和文化赋能,推动“山东手造”品质提升,向旅游商品、文创产品转化,培育100个乡村文创品牌。(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人民政府)
10.树立优质服务品牌。开展乡村旅游服务品质提升计划,制定完善乡村旅游各领域、各环节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落实“文明旅游”、“文明待客”两个100条行为准则。开展“乡村好客大使”、“乡村研学导师”、“乡村金牌讲解员”等推选活动,推动全民践行好客文化。每年选树10个山东省“好客人家”服务品牌。(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人民政府)
六、实施市场主体壮大行动
11.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实施“三个一批”工程,支持乡村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引进一批国内品牌企业来鲁投资乡村旅游项目,支持一批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旅游板块,培育一批山东本土乡村旅游小微企业。到2025年,培育800个乡村旅游运营主体。每年推出10家乡村旅游创新企业。(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
12.创新乡村旅游运营模式。坚持农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推广农户自主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创客+农户”、“村集体+公司+农户”运营组织模式,激发乡村内生动力。鼓励村民利用自有房屋、院落或者其他场所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在产品策划、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到2025年,全省盘活8000幢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旅游,新增20000家乡村旅游经营业户。(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各市人民政府)
七、实施支撑保障行动
13.加大乡村旅游资金支持。各级财政统筹相关领域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民宿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居民信用贷款等特色信贷产品,鼓励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乡村旅游企业积极拓展债券等融资渠道,满足乡村旅游多元化资金需求。(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各市人民政府)
14.强化乡村旅游用地保障。做好县级乡村旅游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合理布局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乡村旅游用地需求,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自有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人民政府)
15.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引育。完善人才回引机制,优化乡村人才生活和创业环境,重点吸引在外务工人员、大学生、青年艺术团队、旅游专业人才等回乡创业。开展乡村旅游领军人才赴境外交流培训,大力培育乡村职业经理人等新职业人才。各市根据发展需要,开设乡村旅游人才专项培训班,每市每年培训不少于300人次。(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人民政府)
16.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全面推行乡村民宿、乡村饭店等场所相关证照联审联批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联合审核、一站式办理等方式,优化证照办理流程。各市至少推出10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单位,引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选择民宿、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红色旅游景区、乡村度假酒店等举办培训和疗休养。深化“体检式”暗访检查,严厉打击乡村旅游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乡村旅游消费环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市人民政府)
17.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乡村旅游联席会议,建立发改、自然资源、财政、工信、公安、人社、农业、文旅、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金融、消防等部门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各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将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列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制定本地区、本领域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措施。建立全省乡村旅游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项目观摩。(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6日
相关链接:《山东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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