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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普陀区社会治理中心成功调处一起缺少证据材料的群体性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为5名农民工讨回拖欠近一年的工钱,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悉,2022年3月,翁某等5人经人介绍,在舟山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包的某足浴店从事木工内装工作,到7月工程结束,翁某等5人尚有5万元工钱没有拿到。他们多次向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介绍人、足浴店多方催讨,终未果。今年4月4日,翁某等5人向普陀区社会治理中心提起调解申请。
普陀区社会治理中心调解员向翁某等人了解初步案情时,发现所述的欠薪事实并无相关书面证据材料证明,于是电话联系到介绍人及公司方,通过听取各方不同意见,厘清了各方法律关系。
调解员认为,本案中,与木工等人形成雇佣关系的主体为该装饰设计公司,向翁某等人明法释理后,翁某等人也予以认可。调解员即联系公司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公司方认可其雇佣翁某等5人从事木工工作的事实,但因发包方足浴店尚未结清款项,故一直未向翁某等人结算工钱。“雇佣方不得以足浴店未结清工程款为理由拒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调解员表示,考虑到公司方确系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履行款项,双方可协商分期付款。经过几番沟通调解,公司方与翁某等5人分别一一确认所欠劳务报酬并分别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达成后,并进行了司法确认,若该公司逾期未支付所欠劳动报酬,翁某等5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此,翁某等5人维权近一年、证据证明力较弱的追索劳务报酬案件终于通过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形式得到履约和保障。
调解员在此温馨提示,劳务人员遇到此类情况时可向用工方要求出具欠条,固定证据,保障履约或者之后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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